市七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在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南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的各项决议,坚持“一个中心、两大主题、三项教育、四大监督、五个过硬”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为宜业、宜商、宜居莆田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市共受理各类案件及事项110963件,诉讼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100%。
(一)围绕中心、深度融合,服务发展大局积极主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服务就是履职”的理念,不断充实完善服务大局的措施和办法,努力做到履行职责着眼全局,司法办案促进发展。
——着力服务发展战略部署。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跨越发展、宜居港城”的总体目标中来谋划和推进,突出在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先后制定出台服务产业转型等十多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实化检察环节服务大局的工作措施,使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合心、合力、合拍。主动对接沿海化工、高新技术产业落地等32个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及时打击阻碍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犯罪67人,查办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职务犯罪149人,提供专题、专项、专业预防106次。探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会同职能部门突出整治环境污染、非法占用林地等问题,监督有关部门立案查处40人,批准逮捕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110人,提起公诉231人,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生态补偿金824万元,补植复绿面积达2000多亩,守护莆田绿水青山。
——着力打造良好投资环境。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途径。依法批准逮捕合同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90人,起诉1761人。建立工程招投标廉洁准入制度,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有效防止50个有行贿记录的公司进入投标市场。不断深化商业贿赂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项目审批、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职便收受贿赂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投资环境职务犯罪,立案查办此类案件123件169人。2013年,我市检察机关在全省首家开展“两违”背后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紧扣房屋拆迁、土地出让等八大环节,深入查办拆迁安置和“两违”背后职务犯罪27件32人,有效扼制“两违”的蔓延,我市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运用。
——着力构建亲清检商关系。坚持把加强和改进检商关系作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检察亲和力的切入点,全面开展“亲清润莆商,促进两健康”活动。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9条意见”,建立各种所有制平等保护机制、名优产品和龙头企业优先保护机制以及检企互联互动机制,先后会同市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开展了“检察企业行暨三上门”等系列活动,组织检察官156人次,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座、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编印并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2万多册,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事项180件,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合法竞争。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涉及企业的盗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敲诈勒索等案件317件398人,起诉436件596人。不断改进涉企案件办理的方式方法,全面实行“五个不轻易”、“六个严禁”、“三个慎重”等制度,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努力做到执法考虑稳定,司法维护权益,办案促进发展。
(二)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助推平安莆田成效明显。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担负起平安莆田建设者、捍卫者和守护者的神圣使命,坚持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重大敏感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受理各类报请逮捕案件11274件1686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9918件14815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0114件26163人,提起公诉16115件22338人。突出打击影响社会治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031人、提起公诉2380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850人、提起公诉7088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案件1642人,提起公诉1799人。密切协同公安等部门,先后开展了打黑除恶、扫黄打非以及危害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及时查办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我市的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载。
——不断加强司法人文关怀。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实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检察文书说理、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情节较轻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011人、不起诉2036人,促使488个家庭因邻里或亲情纠纷造成的轻伤害案件得到和解,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突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全省率先实行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心理矫正、分案处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建立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21个,使72名失足青少年重返校园,150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我市的“三无”未成年罪犯刑释护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列入全国首批示范项目。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在全省率先探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远程视频接访、首接首办信访责任机制,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渠道,通过开展检察长接访、带案约访、下访巡访等形式,及时将信访导入司法程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918件次,为123名刑事被害人家庭办理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71.6万元,办理数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98件。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律六进”深入开展,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法制宣讲团,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宣传300多场次,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民生、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突出大案要案,注重办案效果。重点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部门的贪污贿赂犯罪,突出查办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45件59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63件467人、渎职侵权案件82件124人。查办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22人、科级干部154人,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67人,涉案总金额近两亿元。其中50万以上的大案37件38人,抓获和敦促55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我市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综合质效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一批在社会上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查处,昭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关切民生民利,深挖窝案串案。坚持司法为民导向,对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优先查办,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系列案件。围绕国家惠民政策,每年突出几个领域,开展职务犯罪查办专项行动,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立案侦查损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354人,其中涉及燃油、农机、家电下乡、生猪养殖等专项补贴领域职务犯罪165人,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领域职务犯罪98人,涉及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职务犯罪91人。特别是查办了城厢区公安人员伙同停车场老板利用违章车辆查处之便行受贿窝串案11人;查办了仙游县法医伙同医生制造假鉴定结论行受贿系列案23人,纠正了12起冤假错案,受到社会普遍赞同。
——坚持惩防并举,预防关口前移。按照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行系统预防、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在全省率先建立与市政府协作推进职务犯罪预防通报会制度,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年度报告32件、预防调查报告122件。先后与电力、税务、金融、国土、城建等98个部门建立预防协作机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14件,发放市检察院拍摄和编印的廉政短片及廉政书籍1万多册,在莆田监狱设立了全省面积最大、功能齐全的警示教育基地,组织328批次25000名机关和基层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大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四)守护正义、保障人权,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我市有13个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例。
——侦查审判监督不断加强。突出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非法取证等问题,先后开展了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案件等五个专项监督活动,建立全省最完备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行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案件备查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565件673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02件110人,追捕、追诉漏犯122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38件。会同法院探索实行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面推行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16件,提出刑事裁判抗诉77件,1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抗诉案件。
——民事行政监督不断拓展。立足构建多元化民行监督格局,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1626件,办理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案件137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730件,纠正违法执行行为641件;纠正审判人员诉讼违法行为353件,查办虚假诉讼案件8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向国土、人防、水利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183份、督促起诉意见书13份,依法监督催缴入库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和利息19.54亿元、人防费2245万元,督促规划、住建等部门整改荔园路沿线非法占道项目21处,整改面积12083.7平方米。跟踪监督国土部门清理闲置土地10宗312.2亩,其中收回闲置土地4宗142.2亩,督促6宗170亩土地完成动工,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综合考评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
——刑事执行监督不断规范。致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人权保障,先后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专项检察活动,建立与看守所和司法行政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全程跟踪监督和社区矫正巡视检察、检察官回访调查等制度,纠正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501件,纠正有关部门不当监管和脱管、漏管472人次,对111名罪犯特赦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查办监管干警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促进刑事执行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五)从严治检、夯实基础,亲和力公信力持续提升。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推进具有莆田检察特色的“三项教育”为载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为契机,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坚定”,紧紧把握“五个性”,学习争做“六种人”,养成“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的干事创业标准,为民、务实、清廉蔚然成风,涌现出一大批秉公执法、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187个集体和43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74个集体、208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28个集体、60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3个县区检察院分别获得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1名检察官入选敬业奉献“福建好人榜”。
——坚持素质强检。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确立了人才培养“三大思路”和“六项机制”,形成不拘一格的选人用人制度,顺利选任194名首批员额检察官。建立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检学共建机制,充分利用北大科研优势,努力培养一批专家型、专门型、复合型的检察人才。我市检察机关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015篇,其中在国家级获奖39篇、省级获奖70篇,我市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连续四年获得全省第一。我市有21名检察官进入全国、全省人才库,有42人次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有7名检察官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练赛中获得“十佳”或“标兵”称号,有1名检察官荣获全国第一名,为福建省检察机关重建以来获得的唯一殊荣。
——坚持文化育检。以开展“创学习型检察院、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为载体,按照“融合传统文化精髓、体现现代法治精神、突出莆田检察特色”的定位,通过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国学与检察”系列研讨、开设读书社、读书沙龙等活动,引导检察干警把学习同养心、增智、强能、立业有机统一起来。先后编辑出版了《莆检艺苑》、《莆田历史文化拾零》、《莆田市检察志》和《国学与检察》、“上善若水”、“允执厥中”等系列丛书10本。两级检察院通过构建各具特色的“文化长廊”、“文化专栏”、图书馆等检察文化阵地,开展书画摄影、道德讲堂、演讲比赛、微电影拍摄等活动,不断塑造检察干警良好的文化素养、司法品性和职业操守。市检察院及四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坚持强基固检。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为载体,建立了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巡视机制和指导机制,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帮助协调解决基层院建设中遇到的“两房”建设、经费保障和检力不足等问题,采取“一院一品”、抓先进促后进和结对帮扶等形式,引导基层检察院把工作重心放在抓业务、充分履职和有效服务发展大局上来,基层检察院的执法能力、检务保障和信息化水平明显增强。全市两级检察院的技术用房和办案用房均达到规范要求,建成了机密级的四级检察网络平台,网上办公、办案水平全面提升。打造了“互联网+”检察宣传平台,“莆田检察”微信公众号被评为福建检察机关“十佳”微信公众号,并获得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
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大部署主动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等制度。认真贯彻《监督法》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不断健全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各种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检察日报》、《莆田检察》和《检察工作简报》专刊,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诚心诚意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交办的意见建议和事项189件,邀请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33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78人次,征集批评和意见建议500多条。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这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关心帮助、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加深了我们对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丰富了开展检察工作的经验,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莆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动检察工作在服务中实现自身发展;三是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倡导司法为民,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解决诉求,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内规范运行;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向改革要活力,向创新要动力,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五是必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坚持立规矩、建制度,养成责任自觉、制度追责,做到用制度管理机关运行和人的行为;六是必须坚持用“两提升五过硬”抓班子带队伍,突出具有莆田检察特色的“人才、人格、人文”教育载体,努力打造一支讲亲和、立公信的检察队伍。以上“六个必须”,是我们通过积极履职、深入实践取得的宝贵经验,需要在新的实践中继续坚持、不断完善。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差距。一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举措还不够多、效果还不够好;二是检察业务工作短板仍然存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破解难题的成效不够明显,检务保障、检察信息化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仍需深入推进;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还存在个别干警司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的重要时期。面对市第七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更好地承担起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市委七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为实施“一区、一中心、五品牌、九行动”,建设美丽莆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抓服务、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着力点。以保护新兴生产力为重点保障创新发展,依法惩治创新领域中各类犯罪,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以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为重点保障协调发展,深入查办和预防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重点保障绿色发展,推进生态领域重点打击、修复补偿和源头整治。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保障开放发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以维护民生民利为重点保障共享发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更加注重抓履职、强监督,践行司法为民。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健康莆田、平安莆田、法治莆田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活动,推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以及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突出加强乡镇、村居法制宣传工作,推动形成社会化预防大格局。认真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全面履行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更加注重抓统筹、聚合力,深化司法改革。要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全面推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完善检察职业准入、职业回避和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办案责任机制。积极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实现机构设置重点向业务部门倾斜、人力资源向业务部门配置。创新检察监督平台、载体和方式,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横向配合、信息共享、监督有力的诉讼监督新格局。
(四)更加注重抓班子、带队伍,落实从严治检。要持之以恒抓队伍建设,以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主线,不断丰富具有莆田检察特色的“三项教育”内涵,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抓党建带队建作用。立足检察工作专业性要求和检察职业特点,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五)更加注重抓基层、打基础,筑牢发展根基。要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四项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检察院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全面加强检务保障建设,完善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保障格局。全面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打造智慧检务。统筹推进检务公开、检察新闻宣传、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成绩属于过去,奋斗成就未来,在今后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以及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部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敢于担当、勇创一流的精神,推动我市检察事业全面发展,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莆田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1月 日印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一个中心、两大主题、三项教育、四大监督、五个过硬”(P1):是指市检察院近年来的主要工作重点。“一个中心”,即是以莆田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两大主题”即是以强化法律监督和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三项教育”即是指2013年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人才、人格、人文三项教育活动,几年来在教育中不断注入新内涵,丰富新内容;“四大监督”,即是指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五个过硬”即是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P2):是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在工程招投标或公共采购等过程中,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3、检察企业行暨三上门(P3):是指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的组织全市检察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走上门、法制讲座送上门、听取意见请上门活动。
4、“五个不轻易”、“六个严禁”、“三个慎重”(P3):是指市检察院提出在处理涉企经济犯罪时所遵循的一些原则。“五个不轻易”是指:不轻易扩大案件的知情面、不轻易传唤企业公司经营管理者、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不轻易追缴涉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款物、不轻易报道有损企业形象和声誉的案件。“六个严禁”是指: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利用办案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在执法办案中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严禁占用企业的通讯、交通工具等财产;严禁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借口办案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个慎重”是指: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人身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
5、“两抢一盗”(P4):指抢劫、抢夺和盗窃。
6、“刑事和解”(P4):指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项制度。
7、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P4):指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从加强日常管理、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入手,为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在莆田无固定住处、无固定职业的外来涉罪青少年提供就读、务工或服务场所,让其在场所边候审边受教,实现“非羁押”与“帮教”的有机结合。
8、“三无”未成年(P4):是指无本市区户籍、无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暂住本市区、无能力返回户籍地的未成年。
9、法律“六进”活动(P5):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单位。
10、“两法衔接”(P7):指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11、量刑建议(P7):是指检察机关在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应被判处的刑罚种类及刑期,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这是检察机关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加强对人民法院量刑活动监督而探索推行的一项改革措施。
12、“四个坚定”、“五个性”、“六种人”(P8):指市检察院提出的关于培育干警的标准。“四个坚定”:指坚定对马列主义的信仰、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改革开放的信心、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五个性”:指坚定的政治性、深厚的人民性、严肃的法律性、永恒的先进性、顽强的战斗性;“六种人”:指争做服务改革发展的带头人、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人、清廉从检的明白人、移风易俗的倡导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13、“三大思路”和“六项机制”(P8):是指市检察院在人才培养方面探索实行的以“练赛培养、拔尖引领、使用激励”三大思路和“定期轮岗、主辅岗结合、上下交流、挂职锻炼、公开遴选、规范管理”六项机制。
14、“两提升五过硬”(P13):“两提升”:即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五过硬”:即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附件2:
检察数据图表
一、2012年至2016年受理案件和事项情况表
二、2012年至2016年审查逮捕、起诉工作情况表
三、2012年至2016年审查逮捕、起诉部分罪名分布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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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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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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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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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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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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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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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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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0
|
40.61
|
7088
|
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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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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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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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
1761
|
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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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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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
7.16
|
1589
|
6.07
|
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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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
|
8.57
|
1135
|
4.34
|
贪污贿赂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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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
1.40
|
445
|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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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侵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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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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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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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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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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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至2016年办理“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情况表
(二)2012年至2016年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情况表
(三)2012年至2016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表
(四)2012年至2016年办理毒品犯罪情况表
(五)2012年至2016年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情况表
(六)2012年至2016年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情况表
四、贪污贿赂及渎职侵权5年来罪名分布情况表
(一)贪污贿赂犯罪罪名分布 (二)渎职侵权犯罪罪名分布
五、2012年至2016年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情况表
(注:2016年两高司法解释将职务犯罪大案标准从5万元上调至20万元)
六、2012年至2016年行政检察情况表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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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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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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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异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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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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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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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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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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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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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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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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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3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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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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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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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3万元
|
|
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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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6.91亿元
|
|
624.14万元
|
6.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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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3.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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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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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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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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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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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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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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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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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2年至2016年诉讼监督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