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工作报告
2015年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六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十六)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26日在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南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抓手,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主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宜业、宜商、宜居莆田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跨越发展大局,着力践行立检为民。我们按照市委关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制定出台了服务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施意见,细化、实化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执法考虑稳定、司法维护民利、办案促进发展。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检察机关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4人,提起公诉309人。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嫌疑人33人,提起公诉49人。把检察职能延伸到重大项目建设一线,正确处理好法律底线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依法快捕快诉项目推进过程中妨害公务案件1627人,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进行。

主动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加大对危害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先后开展了查办和预防专项补贴资金管理领域、涉农惠民领域和危害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查办涉及农机专项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13人,对4个县区的农机站站长进行立案查处,查办社会救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5258人。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入推进检力下沉,强化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成立青年干警“法制宣讲队”,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主动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经营珍稀动植物制品犯罪案件犯罪嫌疑1519人,提起公诉2732人。开展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环境监管、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出让等环节职务犯罪案件1014人。与林业等有关部门完善“补植复绿”机制,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补植林木340多亩,保障我市经济在青山绿水中健康持续发展。

二、坚持深化平安莆田建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把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摆在工作首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力营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治安环境。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及时依法介入重大敏感刑事案件的侦查,依法快捕快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受理审查提请逮捕案件21953271人,人数同比下降5.35%,批准和决定逮捕19152813人。受理审查移送起诉案件38205159人,人数同比下降6.35%,提起公诉33884475人。突出打击影响社会治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02人,提起公诉548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913人,提起公诉1082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37人,提起公55人。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我们把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情节较轻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393人,不起诉571人。全面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和解187件,举行拟作不起诉听证会18场,着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广泛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和心理矫治等工作,建立未成年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18个,着力发挥刑事诉讼教育、感化、挽救的功能。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在全省率先推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导入、畅通入口,严把质量关,疏导化解,把好出口关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全力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巡防等工作机制,变上访为下访,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659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31件,发放救助资金62.5万元,有2个信访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坚持推进查贪惩渎工作,着力强化反腐倡廉。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彰显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权钱交易、贪赃枉法案件以及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0144人,同比分别上升34.8%34.5%,涉案金额5966万元。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011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33人,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7.5%65%。查办贪污贿赂10万元、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大案47件,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人,科级干部33人,窝案串案6474人,抓获和敦促自首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人。更加重视打击行贿犯罪,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行贿犯罪22人。

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坚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严肃查处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337人;深入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3538人,其中查办了城厢区公安人员伙同停车场老板,利用路面交通执法职便,在处理违章车辆等方面贿赂窝案串案1111人;查办了仙游县法医伙同医生,利用法医鉴定职便,制造假轻伤鉴定结论系列行受贿窝案串案2023人,纠正了12起冤假错案,为12名被诬告陷害的当事人洗脱冤屈。

突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系统预防、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组织检察官深入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开展预防调查23件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2件。组织1427000多人次机关和基层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开展预防单位行、企业行、基层行活动115场次,编印《镜诫》、《预防渎职犯罪宣传手册》、《法律六进系列宣传丛书》等书籍1万多册发放到基层单位。同时,加强职务犯罪新情况、新特点、新对策研究,及时向地方党委作综合报告,其中,市检察院和荔城区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报告”。

四、坚持提升检察监督实效,着力维护公平正义。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神圣职责,不断加大对侦查、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强化。突出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和非法取证等问题,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三个专项监督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4份,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58207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324人,追加逮捕漏犯105人,追加起诉漏犯90人、漏罪43起。全面实行量刑建议制度、简易程序检察官出庭公诉制度和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提出刑事裁判抗诉19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81件次。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95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民事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强。探索建立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督促起诉等多元化监督工作机制。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47件,法院已采纳24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13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出让金和人防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重点开展国土资源部门、人防部门行政执法专项检察,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督促起诉意见书30份,督促上缴土地出让金、利息、滞纳金共计8.2亿元、人防费2093万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法律监督合力进一步形成。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着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针对社区矫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莆田市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暨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全市210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逐一核查,纠正不当监管和脱管漏管85人次,撤销非监禁刑1010人,查办司法行政人员渎职犯罪22人,有效推动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五、坚持严格规范检察行为,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牢牢守住“三条底线”。

强化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全市检察机关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进行跟踪、监督、预警。健全完善了检察委员会和案件督察办公室双管齐下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案件督察1367件,案件质量评查364件,主动纠正处理不当案件25件,确保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检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我们以“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为平台,及时公开案件办理的程序性信息,方便当事人及其亲属就近查询案件信息,接受社会查询869人次。积极探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对21件申诉案件邀请各界代表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不断改进公开方式,通过检察院官网、微博微信、新闻专栏、检察开放日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依法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机制,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敏感案件的内部监督,用比监督别人更高的标准监督自己。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上提一级审查逮捕、不起诉案件上提一级审批,撤案、变更强制措施报备审查和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建立执法办案质量考评、错案责任追究和检务督察机制,对检察人员违规违纪办案“零容忍”。先后开展了“正风肃纪、公正廉洁”等三个专项检务督察,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和问题76件,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六、坚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着力提高司法能力。我们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具有莆田检察特色的“三项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坚定”,紧紧把握“五个性”,学习争做“六种人”,持续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素质能力为基,着力开展人才教育。全面推进检察人才重点工程实施意见,分级分类建立检察人才库。把业务过硬作为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基本条件,通过练赛互动、训用结合,不断提升干警职业素能。我市检察机关多项业务在全省、全国举行的素能比赛和业务评比中名列前茅,11名干警入选省级检察人才库,2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坚持公心识人、制度选人、长远用人,通过上派下挂、轮岗交流、竞职上岗等方式,使一批年轻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全市两级检察院中层干部35周岁以下干警占总人数的37.8%,检察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以理想信念为魂,切实加强人格教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整肃“四风”,弘扬正气,树牢执法为民理念。通过走访座谈、案件回访、邀请评议、发函征询等多种形式,查找了8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着力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对群众冷硬横推、作风粗暴等问题,有力提振了全市检察机关的精气神,为民、务实、清廉蔚然成风,涌现出一大批秉公执法、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27个集体和85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以职业精神为本,深入推进人文教育。按照“融合传统文化精髓,体现现代法治精神,突出莆田检察特色”的定位,深入开展“国学与检察”研讨、读书社、读书沙龙等活动,我市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位居全省首位。全市两级检察院通过构建各具特色的文化长廊、文化专栏、荣誉室、图书室等检察文化阵地以及开展书画、摄影、演讲比赛、道德讲堂、微电影拍摄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司法品性和文化素养。续编出版两本国学与检察系列丛书《允执厥中》、《持心守正》和两本司法实践指导丛书《在理论的边际》、《精品案例汇编》。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大部署主动报告、重要案件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和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等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建立了整改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建立了两级检察院领导与人大代表定向联系制度,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寄送《检察日报》、《莆田检察》月刊和《检察工作简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仍有不足和差距。一是法律监督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监督不到位和监督效果不佳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还存在个别干警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法治理念还需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还不够到位。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依靠各方力量,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六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全局之中,更加突出“以民为本”这条主线,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切实提升检察机关自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更坚实的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要按照市委关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的措施办法,促进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深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转变司法观念,促进司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要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引导全市两级检察院把工作重心、办案重点、人力资源集中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服务和保障民生上。

二、以更务实的态度深化平安莆田建设。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活动,突出打击“两抢一盗”和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引导涉法涉诉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源头治理,把法律监督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社会治理创新延伸,强化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司法救助,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三、以更坚定的决心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要毫不动摇地持续加强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突出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犯罪案件。要密切关注民生领域犯罪活动的新情况新动向,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持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努力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以更有效的监督促进严格依法履职。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民事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司法。要深入探索开展行政检察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以“两法衔接”机制为抓手,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督促起诉、职务犯罪侦查等手段,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促进行政机关按照法治莆田建设的要求依法正确履行社会管理职责。要更加注重服务生态文明区建设,探索建立生态公益诉讼机制,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五、以更扎实的举措推进检察改革创新。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司法公开透明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做到依法规范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提起公诉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的检验。要深入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发布正能量的检察声音。

    六、以更丰富的载体夯实检察发展根基。要以“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目标,不断创新“三项教育”的举措载体,着力打造具有莆田检察特色的队伍建设品牌。要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执法保障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做好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统一招录和分类管理等重大改革的调研和准备工作。要把握好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三条底线”、“四项谈心谈话”等制度,以廉洁促公正、立公信。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打造宜业宜商宜居莆田作出新的贡献!

 

 

莆田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522

有关用语说明

 

1、法律“六进”活动(P2):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单位。

2、“两抢一盗”(P3):指抢劫、抢夺和盗窃。

3、“刑事和解”(P3):指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项制度。

4、未成年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P3:指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从加强日常管理、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入手,为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在莆田无固定住处、无固定职业的外来涉罪青少年提供就读、务工或服务场所,让其在场所边候审边受教,实现“非羁押”与“帮教”的有机结合。

5、“两法衔接”P6:指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6、“两提升五过硬”(P8):“两提升”:即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五过硬”:即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7、“三项教育”(P8):指人才教育、人格教育、人文教育。“三项教育”是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贯彻落实“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的经验总结,是铸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检察队伍的有力举措。

8、“四个坚定”(P8):指坚定对马列主义的信仰,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改革开放的信心,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9、“五个性”(P8):指坚定的政治性,深厚的人民性,严肃的法律性,永恒的先进性,顽强的战斗性。

10、“六种人”(P8):指争做服务改革发展的带头人,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人,清廉从检的明白人,移风易俗的倡导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11、《在理论的边际》(P9):2014年,市检察院组织21名青年业务骨干完成20篇刑事理论调研文章,编撰出版了全国第一本基层法律实践者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心力之作,充分展示了我市检察干警良好的理论功底和法律素养。

    12、公益诉讼(P11):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依照法律规定,为保障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13、“两个责任”(P1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14、“三条底线”(P12):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坚守廉洁自律。

15、“四项谈心谈话”(P12):落实平时谈心、信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任职谈话四项制度。

莆检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设置
工作报告
莆田检察官方微博
莆田检察官方微博
莆田检察官方微信
莆田检察官方微信
加密举报
检察长信箱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政务 闽ICP备2024046404号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号 电话:0594-25669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