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工作报告
2013年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3-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六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二十三)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7日在莆田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南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跨越发展、宜居港城”奋斗目标,按照年初提出的“五个第一”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主线,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重点督促落实十八项检察工作为抓手,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建设富裕莆田、和谐莆田、文化莆田、生态莆田、幸福莆田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突出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全市检察机关按照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一二三一五,突破项目促跨越”的总体要求,不断调整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实现年度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着力开展“两违”背后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既破坏了发展环境,也给国家土地资源造成巨大损失。我们坚决贯彻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查办“两违”背后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突出在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八个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立案侦查涉及“两违”背后职务犯罪案件2732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市检察院定期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省检察院把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查办“两违”背后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

——着力服务省市重点项目建设。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高发多发,存在一些项目上马干部下马的问题,我们把预防关口前移,做到防范在前,预防在先。市检察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招投标市场廉洁准入制度,设立了全省首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开通了市检察院与市行政发展服务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络,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74件,使一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排除在招投标市场之外。同时,我们还在向莆铁路、沈海高速、莆永高速等十几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努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投资环境。

——着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注重加强对涉及企业的执法和司法活动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投资者、经营者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犯罪活动,着力纠正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与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企业和龙头企业建立挂钩联系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针对非公企业人员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我们会同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检察预防企业行”活动,组织检察官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律宣传,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编印《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分发给企业员工,促进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合法竞争。

 

二、突出维护稳定,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摆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2857人,提起公诉3995人,同比分别上升14.5%34.7%。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开展打黑除恶、打黄扫非、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对重大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57人,提起公诉302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250人,提起公诉1383人;批准逮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17人,提起公诉179人,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

——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全面推行检察机关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机制,特别是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所引起的轻伤害案件、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犯罪以及涉众型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或引发新的矛盾。依法对2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22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努力做到办案与矫正结合,惩治与挽救并重。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建立了重大敏感案件、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研判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实行检调对接、法律文书说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注重源头治理。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32件,妥善办理党委、人大及上级检察院交办信访件109件,化解率和反馈率达100%。重点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涉检信访工作,对23件省检察院排查属于我市疑难涉检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倒查、限期办结等措施,全心全意为信访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突出执法为民,不断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努力使检察工作贴近群众诉求、贴近群众愿望、贴近群众需要。

——不断强化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工作。依法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9118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35.7%38%,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4人,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先后开展了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以及严肃查办危害食品安全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渎职侵权犯罪等三个专项检察工作,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农村低保、教育基金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650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市检察院还会同市直25个有关职能部门,召开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座谈会,举办了45场次法制讲座,组织25批次机关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受教育人员达8000多人。

——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防范工作。未成年人犯罪比率高已成为社会问题,我们在探索建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机制的同时,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一个重点。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搭建一个检校共建平台,广泛开展“展青春风采,与法律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建立一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示范基地,实行检察、公安、居委会联动机制;出版一本我市检察官编写的《迷失的青春》未成年人法制读物,以案释法说理,丰富未成年人教育形式;制作一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影像专题片,在市电视台巡回播映;开展一次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特点及对策的专题调研,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呼吁各级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我们在建立健全下访巡访点工作机制的同时,为方便山区和边缘乡镇群众的涉检信访,及时解决当地群众合法诉求,去年,经市委编制委员会批准,全市检察机关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仙游经济开发区和南日镇增设四个派驻检察室。制定出台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我们按照检力下沉、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努力使派驻检察室成为执法为民的平台、服务群众的平台、畅通诉求的平台。

 

四、突出诉讼监督,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根本手段,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努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促进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突出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和非法取证等问题,先后开展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与公安、工商、税务、质检、卫生等15个执法部门建立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案件备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纠正意见155件次,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6892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637人,追加逮捕漏犯206人,追加起诉漏犯165,有效防止了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

——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以纠正违反诉讼程序和裁判不公为重点,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制度、简易程序检察官出庭制度、不起诉不抗诉答疑说理制度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 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报上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不断加强对刑事、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提出刑事裁判抗诉16件,提请提出行政、民事裁判抗诉17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3件。69件不服法院民事行政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做服判息诉工作,对42件不服法院裁判申诉案件作了检察和解,维护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

——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突出加强对监管场所执法和监外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了“一个体系、二个抓手、三项机制”,推动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纠正不当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100, 纠正脱管、漏管和不规范监管112人。积极探索民事执行监督新机制,以银行系统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为切入点,会同市银监局召开全市银行系统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座谈会, 出台了《加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建立了民事执行信息共享机制,有效纠正了一批执行不力等问题,全年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8,涉案金额1600多万元。

 

五、突出强基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我们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升。

——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把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文化育检,先后举行国学研讨会,编辑《国学与检察》书刊;改版《莆田检察》报刊,开辟“检察文化建设专栏”;组织编写《莆田市检察志》;举办检察文化书画笔会和书画展;召开莆田市检察机关首届运动会,通过一系列载体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真正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并按照突出教育重在实践的要求,深入开展“进百村入千企访万户”活动,市检察院组织75人次检察官深入扶贫挂钩村,帮助挂钩村解决实际困难、谋划发展思路,采取“多帮一、一帮一”的形式,党员干部与挂钩村22户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签订帮扶协议,长期扶贫帮困。

——深入推进干部执法能力建设。我们以全面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主要内容,以更新执法理念、增强能力素质、公正廉洁执法为根本目标,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全员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模拟实践、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等形式,引导每位干警学懂弄通、熟练掌握两部法律的内容和立法精神,为今年11日两部法律正式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注重人才培养,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岗位交流和公开遴选等选人用人制度,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检察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我们以秀屿区检察院被授予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院”称号为契机,在全市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建立了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市检察院积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帮助协调解决基层院建设中遇到的“两房”建设资金、经费保障和检力不足等问题。采取抓两头促中间、挂钩结对帮扶等形式,引导基层检察院把工作重心放在抓业务、充分履职和有效服务发展大局上来,基层检察院的执法能力和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秀屿区检察院侦查综合楼已落成启用,涵江区检察院侦查综合楼已落成装修中,仙游县检察院新的侦查综合楼已破土动工,荔城区检察院新的侦查综合楼和城厢区检察院侦查综合附属楼也正在积极筹划中。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议、决策和部署要求以及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大部署主动报告、重要案件及时报告等制度。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视察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定期向代表寄送《联系人大代表专刊》、《莆田检察》等刊物,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15次,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督办、交办的信访件和事项35件,召开座谈会17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0多人次,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1000多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个别检察人员执法为民意识不够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务保障与检察工作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基层检察院经费不足、办案科技含量低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解决和改进。

 

2013年检察工作思路

今年是莆田市建市30周年,也是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建院3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全面总结回顾30年来检察事业走过的光辉历程为契机,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为抓手,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建设美丽莆田、幸福家园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快城乡一体化、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和海洋经济、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工作效果;深入研究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转变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落实“五个不轻易”、“六个严禁”和“六条界限”等措施,大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以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为重点,深入开展送法进项目、进企业等活动,大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大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更加注重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法律,都要严肃查办。继续开展查办“两违”背后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查办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犯罪案件;深入查办涉农惠民、食品安全、教育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推进行业预防、系统预防和项目预防工作。今年要在莆田监狱建成一个功能齐全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三、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按照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契机,不断强化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问题;突出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突出加强对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纠正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办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全力维护司法廉洁和执法公信力。

四、更加注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在检察环节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社会矛盾排查机制,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动态和对策研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社会管理防控体系;突出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研判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办理和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进一步探索建立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机制,扎实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依法规制、引导、保障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

五、更加注重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建设推动检察

队伍建设,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总体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动队伍作风和检察形象进一步改观;广泛掀起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热潮,全面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检察队伍结构;不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十八大宏伟蓝图振奋人心,崇高使命催人奋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神圣,使命光荣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莆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莆田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313日印

有关用语说明

 

1、“五个第一”(P1):201217日于南生检察长在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2年度工作思路: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宗旨;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中心;坚持把强基固本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求。

2、“两违”(P2):是指违法用地、违章建筑。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P2):是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行贿犯罪档案录入的范围是1997年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检察机关依照规定受理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单位及个人的查询申请并提供查询服务。在工程招投标或公共采购等过程中,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4、“两抢一盗”(P3):是指抢劫、抢夺和盗窃。

5、刑事被害人救助(P4):20093月,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个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无法及时获得赔偿的情况下,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帮助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缓解经济困难、疏解精神痛苦。这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量刑建议(P7:是指检察机关在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应被判处的刑罚种类及刑期,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这是检察机关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加强对人民法院量刑活动的监督而探索推行的一项改革措施。

7、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P7):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时,由同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其他有关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8、“一个体系、二个抓手、三项机制”(P7):是指市检察院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一个体系”指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全面覆盖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新体系;“二个抓手”指利用监外执行综治考评和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为两大抓手;“三个机制”指检察人员教育培训机制、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宣传工作机制这三个机制。

9、“两房”(P9):是指20026月,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并批准发布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标准,“两房”的全称是《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简称“两房”建设任务,是对检察机关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保证。

10、“五个不轻易”(P11):是市检察院制定的《莆田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一项制度,在执法工作中必须坚持: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帐户,不轻易查封企业帐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

11、“六个严禁”(P11):是市检察院制定的《莆田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一项制度,在执法工作中必须遵守: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利用办案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借办案之机拉赞助;严禁借用企业的通信、交通工具等财产;严禁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借口办案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利用职便安排、纵容配偶、子女或亲友到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决不护短,保证检察人员严格执法,文明办案。

12、“六条界限”(P11):是市检察院制定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加快发展港口经济服务的意见》第16条规定,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的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与违法所得的界限;企业中个人的经济犯罪与企业的违章操作的界限。

13、“五位一体”(P12):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莆检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设置
工作报告
莆田检察官方微博
莆田检察官方微博
莆田检察官方微信
莆田检察官方微信
加密举报
检察长信箱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政务 闽ICP备2024046404号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号 电话:0594-25669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